GDLB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 日期:2010-11-03
  • 5298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

计算地球动力学重点实验室GDLB

Laboratory of Computational Geodynamics

Graduate School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 Peking University

 

GDLB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20035月试行)

一、总

  1、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的原则,我室对开放课题的管理和实施一直都很重视,并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为进一步完善开放课题的管理和实施,充分发挥开放课题对GDLB科研工作的强化和补充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开放课题的种类

  2、开放课题的类别分为一般开放课题、重点开放课题和短期访问三类。

  3、一般开放课题的申请人应为GDLB固定成员和流动站成员以外的科研人员,申请人必须与GDLB的一个固定成员合作。课题申请应围绕GDLB的科研方向和科研任务。项目执行时间为23年。

  4、重点开放课题不接受自由申请,根据研究目标,从原一般开放课题中选择少数优秀的课题,由主任工作会议提请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批。

  5、短期访问是指对解决我室固定成员在科研过程中的具体疑难问题,由我室固定成员邀请来GDLB13月的科研工作。

三、开放课题的申请办法

  6、一般开放课题和重点开放课题每年集中管理。一般开放课题申请必须于每年1125日前将申请表寄至实验室。实验室对符合要求的课题申请将安排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进行初步审理,对初审通过的课题申请提交GDLB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批一般开放课题申请。

  7、一般课题转为重点课题由GDLB主任工作会议提名,得到原客座人员同意,在GDLB学术委员会上作科研进展和成果汇报,以决定能否由一般课题转为重点开放课题。已有的重点开放课题必须向学术委员会汇报科研进展和成果,以决定其是否仍作重点课题或结题。

  8GDLB成员邀请短期访问学者需提前一周填写"短期访问学者登记表"交秘书组,GDLB将协助安排食宿。对每年邀请的第一个短期访问学者,支出经费的30%由邀请者课题承担;邀请的第二个短期访问学者,支出经费的70%由邀请者课题承担;从邀请的第三个短期访问学者起,所有经费均由邀请者课题承担。

  9、每个GDLB固定成员同时最多只能作为三个开放课题的合作者,二年内如出现与其合作的开放课题有二个以上不合格者,未来二年内不能作为开放课题的合作者。

四、开放课题承担人的权利和义务

  10、每个客座人员每年应在GDLB至少一个月以上的访问工作,GDLB提供必要的科研设施和补贴。

  11、每个开放课题每年年底应按要求提交工作进展报告和科研成果汇报。结题时应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得到GDLB资助的论文应把GDLB作为工作单位之一标注,否则不能列入开放课题的科研成果。

  12、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和GDLB共享开放课题的科研成果。受开放课题支持所获得或产生的数据图表资料、模式、文章(包括未正式发表的文章预印本)、技术报告等须同年终总结报告或结题报告一起提交GDLB

  13、一般开放课题在批准的第一年资助壹万元启动经费。从第二年开始根据其工作进展和成果决定是否继续提供资助与资助数额。对按1012条要求正常开展的一般开放课题,从第二年起,基本资助费用为伍仟元,并根据其发表的标有GDLB为工作单位的论文数量和发表刊物追加课题经费。从事模式发展的开放课题以技术报告为准。GDLB将组织专家根据技术报告评定其工作业绩和追加课题经费。

  14、重点开放课题每年除按第1013条执行外,另增加至少壹万元基本资助费用。

  15、客座研究人员来GDLB工作满10个工作日以上可享受生活补贴,否则其费用(包括旅费,住宿费等)全部由客座研究人员自行负责。短期访问学者来我室工作结束后交工作小结一份,也可享受上述生活补贴待遇。标准如下:教授:1500元(人民币)/月;副教授:1100元(人民币)/月;讲师:800元(人民币)/月;博士生:600元(人民币)/月;硕士生:500元(人民币)/月。

  16、客座研究人员在GDLB工作期间可免费利用计算机资源及其他公共资源,离室后计算机户头保留一周后撤销,用户名下的资料信息可自行负责处理。

五、开放课题的奖惩办法

  17、客座人员每在国内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标有GDLB为工作单位的论文追加伍仟元;一篇在SCIE发表的论文追加壹万元;一篇SCI论文追加壹万伍仟元;一篇发表于ScienceNature的论文追加伍万元。

  18、对在执行期间内无故未按1012条要求开展工作或未发表任何属GDLB成果论文的开放课题视为不合格,三年内不接受对GDLB开放课题的申请,并在GDLB年会通报批评。

  19、非GDLB固定、流动、客座成员以GDLB为工作单位发表论文同样享受第17条中的论文奖励规定。

  20、欢迎对GDLB有贡献或宣传GDLB成果的科研人员来GDLB作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术年会,参加年会享受客座人员的同等待遇。

六、附

  21、本规定自200351日开始执行。